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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投资大厦1楼大堂新增一块LED显示屏,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按照我司《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投资大厦1楼大堂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1楼;
(三)采购需求:尺寸为1.92(宽)X2.56(高)米(详见附件);
(四)采购预算:不超过6.4万元。
二、供应商需求
(一)潜在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LED显示屏生产或销售相关内容。供应商须为LED显示屏整屏生产厂家或获得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若以代理商身份参与,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连带责任承诺函;
(二)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所投LED显示屏型号须提供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且报告中的产品型号、规格参数须与投标产品完全一致;
(三)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地市设有固定售后服务网点,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含备件、人工及差旅费),时效要求为:一般故障响应时间≤4小时到达现场,紧急故障≤2小时到达现场;
(四)供应商3年无失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五)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的型号、参数、配置如实响应,中标后采购人有权进行产品参数复核;
三、项目成果要求
交付完整可用、通过验收的LED显示屏及全部配套设施,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尺寸符合标准;交付后提供不少于1年的整体质保服务。
四、意向反馈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于2026年8月18日17:00时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通过书面方式提交至我公司: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连带责任承诺函(授权代理商提供);
(五)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五、其他
(一)本公告所述各项要求为初步意向,最终要求以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我公司不对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资料的潜在供应商承担通知义务;
(三)如需了解本次采购事项详细情况,可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缪先生,0752-2866309]
附件:投资大厦1楼大堂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惠州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