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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拟聘请审计中介机构对所属企业惠州市华兴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含惠州市富华木材有限公司、惠州市红花湖开发公司关联企业)开展全面审计。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按照我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审计范围
惠州市华兴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含惠州市富华木材有限公司、惠州市红花湖开发公司等关联企业)
(二)审计期间
2024年10月至2026年7月,必要时追溯延伸至2018年9月政企脱钩时点。
(三)审计内容
1.监管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2.“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
3.关于招标采购、资产租赁、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4.财务收支、费用管控及资金管理情况;
5.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6.人事管理合规性情况;
7. 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于签订合同后立即启动现场审计工作,指出企业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设性审计意见,原则上应在10月底前完成并出具正式报告。
二、报价要求
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顾问咨询费、数据资料费、差旅费、通讯费、税费、文件打印费等。报价单位因本询价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三、资质要求
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一)供应商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选取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供应商拟投入的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具备5年以上审计经验;(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四)供应商具备5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查询页截图,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注册会计师数量不满足本次采购资格要求的,可提供不少于资格要求人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供应商信息查询页截图等,或承诺函等)”
(六)具有为国有企业提供经济责任、财务决算、清产核资等专项审计服务的经验(需提供合同或报告关键页)。
三 、意向征集截止时间
2026年8月21日17:30时前。
四、其他
1.请有意向参加本次征集的各供应商可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女士,0752-2866305。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司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及意向收集,具体采购事宜以相关采购文件为准。
惠州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