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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西湖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展地委大院(含影剧院)及渔具店商业策划咨询顾问服务机构选聘工作,现向社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惠州市西湖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委大院(含影剧院)及渔具店商业策划咨询顾问服务。
2、项目内容及需求: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为惠州市西湖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委大院(含影剧院)及渔具店项目提供商业策划咨询顾问服务。本项目报价为包干总价,服务周期内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要求
拟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潜在服务机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向我司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公司,并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等;
(二)承诺函: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信用证明: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四)本服务的报价清单,详见附件1。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向的服务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自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1日18时00分止),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报价材料,并以邮件的方式提交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扫描件及WORD格式的报价清单。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惠州市西湖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委大院(含影剧院)及渔具店商业策划咨询顾问服务报价”。
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752-2181111,公司邮箱:xhbg2181111@163.com。
四、其他事项
1.服务机构需确保所提供材料及价格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若存在虚假信息,将纳入我方合作黑名单;
2.本次仅为市场调研(价格摸底),不涉及正式合作签约,我方将对所有参与机构提供的材料严格保密;
3.调研过程中,我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机构因参与调研产生的各项成本自行承担。
附件:1.报价单模版
惠州市西湖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