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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惠州大亚湾区城市开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合作经营方招标项目(简称: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合作经营方招标项目
1.2招标编号:LDGL013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 合同期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合作经营方招标项目 |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 1家 |
2.2 项目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支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半山名苑南茗轩。
4.4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办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5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6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09:00~09:3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09:30;
(4)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09:30;
(5)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tenders.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区城市开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四路360号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58153887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甲子路同福街25号5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86554820
电子邮箱:546191372@qq.com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区城市开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