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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城投城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小区一期)(5-11栋住宅楼、14栋变配电房、15栋幼儿园及地下室)项目室外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编号:HZDC2026080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小区一期)(5-11栋住宅楼、14栋变配电房、15栋幼儿园及地下室)项目室外工程材料采购
招标人:惠州市城投城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预算:¥5325509.54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惠州市金山湖片区,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38167.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5-11栋住宅楼、14栋变配电房、15栋幼儿园及地下室。其中,住宅楼地上32层,地下2层,结构总高度约98.15米;变配电房结构高度约3.95米,幼儿园结构高度约12.6米。
工程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小区一期)(5-11栋住宅楼、14栋变配电房、15栋幼儿园及地下室)项目室外工程施工计划采购一批综合材料。
序号 | 招标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招标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小区一期)(5-11栋住宅楼、14栋变配电房、15栋幼儿园及地下室)项目室外工程材料采购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5325509.54 | 5325509.54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社保和纳税证明:
2.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选1)
3.1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2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注:财务报表须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核心资料)
3.3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7.信用截图:
7.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4投标人提供以上3个截图的基础上,招标代理机构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作为复核,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7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六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冠和金山龙庭蓝湖居8号楼201。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费用: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售);售价(元):0元/包。
4.获取招标文件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4.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未办理多证合一则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①以上资料,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一份,逐页加盖公章。
②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③本项目不收取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31日14:30~15:00。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5:00,地点为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5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等)进行验证,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免责声明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易电子交易平台(www.cotenders.cn)上发布。
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本项目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只承认通过我公司登记获取的招标文件,通过其他渠道购买或者复印的招标文件无效,请各投标人在本公告指定的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惠州市城投城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恒丰街1号恒丰花园A、B栋2层02号
联系人:叶工 电话:0752-2231441
2.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冠和金山龙庭蓝湖居8号楼201
联系人:沙磊 电话:0752-2288829
惠州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