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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饭堂食材配送、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 2026-10-15 截止时间 2026-10-22 15:59 状态 已截止 来源 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来源: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饭堂食材配送、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tenders.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11 月 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Y2026015

项目名称: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饭堂食材配送、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431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包1(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663200.00元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品目预算

1-1

食材配送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1663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履约时间生效之日起两年。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劳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68000.00元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品目预算

1-2

劳务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768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履约时间生效之日起两年。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材配送服务):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采购包的服务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采购包的采购标的对应(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限自产自销)或者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采购包2(劳务服务):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投标邀请函发布之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采购包的服务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采购包的采购标的对应(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 10 月 16 日至2026年 10 月 22 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tenders.cn/)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5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 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st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方式,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参与的项目公告,投标人再进行网上报名并申请缴费(领取招标文件费),成功缴费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即为参与投标成功。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及操作流程,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看投标人操作指南。

4.不到现场的投标人,开标时,自行查看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看投标人操作指南,因自身操作错误导致错过开标者,后果自负。

5.投标人网上签到时间:2026年 11 月 5 日上午9时00分至2026年 11 月 5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 11 月 5 日上午9时30分至2026年 11 月 5 日上午10时00分。

7.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方式,具体的平台操作流程见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tenders.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里的《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企业采购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址:https://www.cotenders.cn/PublicServer2.0/public/comDetail/comDetail.html?id=37876916-73DA-A9A0-F8DE-BC4F01D01C8C),平台须使用广东数字证书(或粤企签)进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投标,需办理广东数字证书(GDCA)的用户在办事指南的《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广东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实体CA)申请办理指南》(网址:https://www.cotenders.cn/PublicServer2.0/public/comDetail/comDetail.html?id=12BDEC90-46BB-DDB4-5840-EC6B95CC424E)进行下载查看。没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8.粤企签的操作流程请见《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及功能操作指引》(https://www.cotenders.cn/PublicServer2.0/public/comDetail/comDetail.html?id=6E53A2D9-3E35-DCFD-5F19-86A28C426F06),如有疑问可咨询交易平台客服热线400-860-075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11号

联系方式:0752-2811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诚逸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中海水岸城7-10商铺

联系人:阮工

联系方式:0752-2661567

3.交易平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400-860-0752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诚逸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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